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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3出行會是即將倒下的網約車巨頭嗎

 

最近在浙江臺州開網約車的王師傅遇到一件令他十分痛心的事情。2月10日王師傅接到T3平臺處罰通知,告知2023年2月10日3點23:28訂單編號是TS120230209232001955的訂單存在司乘緊密度異常,有刷單嫌疑,將予以407.5元的處罰。很不巧,這個時間段王師傅沒接到任何訂單,通過客服查詢得知真實處罰訂單是2月9日11:20分工單編號是FK2023021003232764232090。

對于兒戲般的處罰,王師傅希望平臺能給出相應的證據跟平臺處罰規則。但是很遺憾,一樣都沒有。有的只是兩次申請撤消處罰后407.5元的扣款信息。

對此,王師傅產生了4個疑問,不不吐不快。

1、乘客與司機不認識,之前從沒坐過王師傅的車,乘客到達目的地后,重新下單能叫刷單嗎?能叫司乘緊密度異常嗎?

2、平臺檢測到的違規訂單跟客服告知的訂單不相符,應該聽誰的?特別是客服服務交給第三方公司后,第三方公司有沒有渾水摸魚,有沒有對平臺無底線奉承、對司機進行極限壓榨謀取利益?

3、平臺對司機予以處罰,是不是應該提供相關的證據?沒有證據,只是懷疑,就能以莫須有的罪名處罰,那司機不成當代岳飛了嗎?

4、7.5元的訂單,被平臺處以407.5元的處罰。50多倍的處罰是否違反合同法?

5、企業無權對員工及其他人予以罰款,雖然有不少企業在設定的詳細規則的情況下也在做。但T3出行事先沒有事先告知,沒有證據,平臺接單規則也沒有相應處罰條款,更沒有合理處罰依據的情況下對司機予以重處,是否構成非法侵占他人財產罪?

對于T3出行管理混亂、肆意罰款、無視旗下司機利益的行為,小編十分不解。畢竟任何一家企業,如此對待員工、合作方或者顧客,都是走不遠的。如果不是極度缺錢或內部出問題,絕不會如此短視。

網約車市場需要百花齊放、需要競爭、需要規范。只有充分競爭,政府對司機、平臺進行合理規范。網約車市場才能真正方便乘客出行,從而商機無限。

 

 

一個老司機

2023年2月21日